《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采购需求:设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全面总结分析《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我市营商环境变化,全面客观反映营商环境建设成就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2、3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地点:代理公司处领取。
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发送至(1902116718@qq.com)邮箱或现场携带上述材料登记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室(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北楼90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议室(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北楼9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孙曹扬1785500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2楼
联系方式:熊伟 15855012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曹扬、熊伟
电 话: 17855000875、1585501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