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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条例》出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4 17:23:52  浏览:

  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项目《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5年10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报2025年12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部署,牢记“国之大者”,紧扣滁州实际,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需求,坚持“小、少、精、管用”原则,“小切口”立法作出22条规定。

  《条例》致力于从制度层面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等有关工作。

  《条例》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建设重点‌。按“总体要求、新建项目要求、改造提升项目要求”的层次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高标准农田运营维护监督。村级组织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的日常运营维护,明确管护主体与内容,形成常态化管护机制。

  《条例》明确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借鉴外地经验,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同时,《条例》列举八项禁止行为,强化对高标准农田的保护和管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