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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24 15:52:10  浏览:

(2026年1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玉科检察长所作的《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创新立市、产业强市、生态兴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建设“五个之城”、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