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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3 15:19:00  浏览:
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陈宝全
(2025年2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2024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过去一年,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向好。

    一、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协助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决定》,从工作目标、备案审查对象、重点内容、工作方式和机制等方面作出25项具体规定,细化完善备案审查工作举措。
    完善规范性文件分送常委会工作机构审查研究机制,向相关工委制发《规范性文件分送审查函》8批次,贯通工委工作监督与备案审查监督,明确审查重点和时限要求,提高审查专业化水平,增强工作合力。

    二、认真开展备案和审查工作
    (一)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情况。全年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决议、决定7件,做到应报尽报,没有收到修改意见,均予以备案。
   
(二)接受报备情况。接受有关方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3件。其中,市政府12件,市中级人民法院1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50件。法工委对报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备单位提醒,并要求补充或者更正后重新报备;对符合报备要求的文件及时分送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审查。总体来看,制定机关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意识明显增强,报备工作更加规范。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依职权开展主动审查。法工委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依法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分析研判,经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要求,符合我市发展实际。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专项审查。2024年4月,落实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关于“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要求,对我市14部实体性法规进行梳理,对涉及到企业的5部法规认真研究分析,均没有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情形。2024年8月,根据上级《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皖人常办明电〔2024〕71号)要求,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梳理自查,未发现有需要修改、废止的情形。在依申请审查方面未收到有关机关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也未收到公民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三、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
    (一)加强备案审查学习研究。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新规定、新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出台以及《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通过后,法工委结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决定》,及时组织学习,吃透精神、把握要领,注重发挥工委集体力量,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并推动有关方面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感。
   
(二)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联系。法工委2名同志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4年第二期立法培训,学习掌握备案审查专业性知识、创新性做法。主动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工作、接受指导。赴苏州、湖州等地考察备案审查工作,学习借鉴好经验。赴天长、南谯等地专题调研备案审查工作,了解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地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时间要求,全覆盖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提升备案审查信息化水平。认真做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和维护,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7件决议、决定,并按规定同步报送至备案审查电子系统。扎实开展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回头看”工作,市本级15部地方性法规全部上传,累计入库规范性文件27件;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库工作,指导县(市、区)人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上传工作,8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报送入库的规范性文件84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少数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备案审查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2025年,法工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备案审查法定责任。认真贯彻修改后的监督法,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落实“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拓展审查的广度和深度,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增强监督刚性和审查实效。
   
二是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贯彻落实省、市“新春第一会”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双招双引、公平竞争等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相关领域法治统一,不断营造涉企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用良法善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提升备案审查整体效能。与有关机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加强协调联动和沟通,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在联合审查、移交处理、会商协调、信息共享等方面探索实践。加强与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接,加大对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力度,增强工作合力。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研究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夯实备案审查的民意基础。
    四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员配备,开展工作培训,分享交流工作经验,注重典型案例宣传,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维护好、运行好备案审查信息系统,逐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审查市政府和市中院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
审查市政府和市中院规范性文件目录